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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阀门四厂等7家污染扰民企业将搬往郊区

      近日有消息,据北京市发改委透露:北京市电磁线厂、北京阀门四厂等7家污染扰民企业将搬往郊区,原土地使用权则大多实行有偿转让。上述企业将在新厂区实施升级改造,扩大经营规模(《新京报》11月3日)。读了报道,不禁想起了一个污染扰民企业搬往郊区后产生的城乡公平问题。

      应该说,在多年来的城市发展中,城市的污染扰民企业有不少已陆续迁往郊区,如此城市的环境的确有了很大的改善,而这些北京阀门企业也通过土地有偿转让与置换的办法,在经济上得到了不少好处。但想说的是,在这些搬往郊区的污染企业中,在生产时并没增加先进环保措施,而是仍象在城市生产那样在对环境产生着污染,也就是说,这些北京阀门企业以前污染的是城市,现在却是在污染农村。如此也就产生了一个社会问题:即在城市不容生产的污染企业,在农村就可以生产?难道这些北京阀门企业在城市有污染、在扰民,在农村就不污染、不扰民了?想这结论也应该是不言自明的,那这城市污染企业搬迁中的问题是否同时也折射出了一定行政理念的错位?

  还有,以现有的城乡关系看,农村大多还是城市副食品的生产基地,所供应的对象也是城市和市民。如果城市污染企业在环保措施未加改善的条件下,就仓促将企业迁往农村,那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环境必定也会受到污染,结果同样也会损害农民与农村利益的同时,北京阀门最终也会由于环境污染而影响到农副产品的食品安全,进而再影响到城市居民的健康。所以只能说,如此不加改善的污染企业搬迁,应该是一种环保理念的误区。而对此如不加纠正,北京阀门公司也很可能会在城乡环境保护问题上陷入尴尬的二难困境。

  所以觉得,在对待污染企业搬迁上,北京阀门有关部门应该有城乡一体化的环保观念,对城乡的良性环保要有正确的总体权衡与把握。否则,如只以牺牲农村环境利益来换取城市环境的一时改善,不仅会污染农村,而最终城市的现有环境也同样不能得到有效保证。所以,应该尽早树立城乡环保的公平观念。当然,这不只是北京一地要注意的问题,应该说,对其他城市同样也有着相同的普遍意义。对此,不知有关部门以为如何?

   这次参加并购重组的北京阀门企业资产基本上属于优质资产”,据北京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参加并购重组的企业,一是北京阀门以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为主;二北京阀门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100%,没有长期严重亏损。

 这104家企业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子、机械、医药、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等。其中大中型企业69户;104户企业总资产约252亿元,主营产品销售收入约121亿元。以前由于缺乏发展所必须的资本因素、技术因素、机制因素、人才因素等,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此次活动,要利用企业现有的资产存量,吸引外部资本力量,并将并购过程和引资、重组相结合,充分利用机制、体制的转换和资本的力量,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对于感兴趣的外资和民间资本,在并购的具体形式上可选择多种方式。一是股权和产权并购,即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或产权的转让;二是盘活存量资产,即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债权、资产的转让;三是增资扩股,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吸收外国投资者或民营企业投资,扩大企业股本规模。

  同时,在配套政策方面,为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北京国有工业企业的重组,《北京市关于外国投资者和民营企业并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暂行办法》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和民营企业并购国有或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出台,为推进企业并购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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